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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食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行政處罰案件(6.17)
  杜集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食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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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| 
      
       案件 名稱  | 
      
   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| 
      
        違法事實  | 
      
       處罰依據(jù)  | 
      
       行政處罰內(nèi)容  | 
      
 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| 
      
       處罰 機關(guān)  | 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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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淮北市杜集區(qū)南汕土菜館  | 
      
       淮北市杜集區(qū)南汕土萊館(吳海)涉嫌未經(jīng)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案  | 
      
       杜市監(jiān)礦處〔2024〕47號  | 
      
       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經(jīng)營許可證的情況下,于2024年4月起擅自從事餐飲服務,由于當事人未建立經(jīng)營賬簿,只查明2024年4月10日當事人違規(guī)承辦研學宴共32桌,每桌100元。違法所得認定為3200元。  | 
      
       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條  | 
      
       1. 罰款12000元; 2.沒收違法所得3200元。  | 
      
       2024年6月17日  | 
      
       杜集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  | 
    
 皖公網(wǎng)安備 34060002010001號